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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与南通中院缔结友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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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4-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加强法院之间的横向协作交流,促进相互了解,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4月11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代带领党组成员、各县、区法院院长以及有关部门干部带着真挚的情意来到南通,与南通中院缔结友好法院,并对南通市进行了实地考察。
  4月12日,市法院与南通中院举行了缔结友好法院仪式,仪式上,双方签订了友好协议书,并互赠了纪念品。根据《友好协议》,两地法院将建立两院领导定期联系制度,双方约定定期相互通报各自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审判管理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定期相互传递本院工作剪报、信息、调研成果,相互传递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并积极邀请对方参加本地有关学术会议、重大节庆活动。同时,两院将加强人才交流和往来,定期选派审判业务骨干到对方法院短期挂职锻炼;进一步加强管辖地区的司法协作,互相创造条件开展文书送达、保全、调查取证等司法协助工作,协商建立两地执行协助机制,形成审判执行工作的合力。
  协议签署后,市法院时代院长与南通中院马志相院长发表讲话。时代院长指出,六安中院与南通中院结成友好法院,建立两地法院领导互访、人员互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的联络合作机制,对于推动两地法院携手协作、提高两地法院能力水平、实现两地法院共进共赢,具有现实而长远的重要意义。马志相院长也表示,通过友好往来、精诚合作,必将为两院的持续、协调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为两院在新形势、新机遇面前大有作为,增添更为强劲的力量!
  考察期间,两地法院就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时代院长一行还参观了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和如皋市人民法院港区法庭,并对南通市法院基层法庭工作、南通市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时代院长表示希望六安中院和南通中院在相互促进、相互鼓励中携手并进,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