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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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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1-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会议、文件精神,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视为“分内之事”,切实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取得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责任意识。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和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进行专门研究,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幸福六安”建设、开创自身发展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部署。10月上旬,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时代院长立即批示党组成员和有关部门学习领会精神,并把学习《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组织召开由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参加的学习会,要求各业务庭立足自身审判职能,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在院党组、各业务庭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及时探索新方法、采取新措施,确保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此同时,还要求全院干警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在审判执行中践行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和谐司法,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严格履职尽责,维护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国家通过法律管理社会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手段。在依法履职中,市法院发挥立案信访职能,坚持便民利民。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以落实最高法院涉诉信访“五项制度”为契机,积极拓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探索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方式新格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确立市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制度,指定裕安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推进刑事案件和解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附带民事诉讼调撤率达50%。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实行全程全员调解,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5%以上;指导两级法院在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设立法官工作站40个,在法庭驻地外乡镇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111个,在村组、社区设立诉讼联系点387个,搭建了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联系企业的司法服务平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进依法行政。首次发布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提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建议;配合市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固定的月报形式汇总出庭情况;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促进依法管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实现合法权益。召开全市执行联动机制工作会议,与20个协作会签单位联合下发《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执行威慑、执行救助等长效机制,推动“执行难”问题进一步缓解。
三是延伸司法职能,增强服务效果。市法院在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深刻体认到,仅仅做到严格依法办案还不足够,综合延伸司法职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也应当成为司法服务的努力方向。为此,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分析,从案件的审判、执行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诸如交通运输人员资质欠缺、文物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医疗卫生监管漏洞等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分发出司法建议,促进管理工作的完善;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宣传顾问、市法院网站和《皖西日报》“法院在线”专版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