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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出新招 圆满结案获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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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3-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霍邱法院姚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将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由现金给付变更为部分给付现金、部分购买教育储蓄保险,使一起看似难以达成协议的案件成功调解。
原告刘某与被告田某经人介绍相识,1999年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02年10月18日刘某生育一子田某某。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4年1月,刘某起诉要求离婚。案件承办人在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仅对子女抚养费问题存在较大争议。被告田某认为:原告刘某在孩子年幼时就离家外出务工,未尽抚养义务,要求田某给付子女抚养费10万元。原告刘某认为:家庭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愿意给付子女抚养费8万元,但又担心爱好赌博的田某会把钱款挥霍掉,坚决不愿意给现金。承办人看到双方对抚养费数字争议不大,仅就抚养费给付方式存在争议,就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让原告刘某交2万元现金,用于日常抚养费用,另外6万元由原告刘某给婚生子购买少儿教育储蓄保险,侍婚生子成年后方可取出。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此意见,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作者:赵爱华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