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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法院:石店法庭多措并举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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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4-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霍邱县法院石店法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便民措施,开展多样服务活动,为辖区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审判管理,全面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石店法庭始终把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是认真审理涉农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保护好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三是依法慎重审理各类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2012年5月23日,石店法庭成功调和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和婚约彩礼返还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该案的庭审中,原告李某不同意调解,要求法院判决,而被告王某则愿意调和。承办法官在法庭调解过程中进一步归纳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倾全力调解,与当地调解组织沟通,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对当事人进行诉求引导,最后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两天后便补办了结婚证,案件圆满了结。和谐的处理,激发的正能量,给社会传递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心声。
二、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激发“为民司法”的正能量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兑现生效判决,努力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合法权益。一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满意作为执行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二是强化公正意识,始终坚持依法办案秉公执行。三是强化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反腐倡廉。
三、加大巡回审理力度,以案释法促进良好效果
石店法庭始终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理念,大力开展上门立案、就地巡回审理,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疑难案件化解在法庭,把各类矛盾有效地化解在基层,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制宣传效果。

(作者:侯威亚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