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魏某欠金某巨额钱款不还,结果被金某等人强行从合肥带回并对其进行了看管,以限制魏某自由的方式逼债。后因魏某逃离而案发。金某没有想到本来自己是受害人,却因索要债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受到了刑事处罚。
被告人金某借款给魏某100万元,同时替魏某担保从朋友等人处借得300万元。借款到期后魏某拒不还款,且去向不明。2013年3月22日18时许,金某等人终于在合肥发现魏某行踪,在一宾馆内将魏某找到并带回六安控制。此后6天时间,金某为让魏某及时还钱,安排朋友轮流对其看管,期间,金某对其进行了辱骂、泼水等行为。
裕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为索取债务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被告人金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成立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金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作者:方旭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