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90后青年田某、周某因无经济来源,竟合谋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二人法律意识淡薄,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日前,因犯抢劫罪该两名被告人被裕安区法院判刑。
被告人周某未满18周岁,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初中毕业就走上社会,在KTV打工期间结识被告人田某。二人经常一起上网,因无经济来源,遂起犯罪念头。2014年1月,被告人田某、周某经事前预谋,乘坐出租车后,以勒住出租车司机脖子,并已言语相威胁的方式,先后三次劫取出租车司机朱某现金160元、余某约400元、王某约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周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并属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作者:方旭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