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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骗粮补 领刑挨罚后悔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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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明明颗粒未种,却谎称自己是种粮上百亩的大户,连续四年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日前霍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种粮大户”骗取国家粮补的案件,并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40000元。
霍邱县临淮岗乡甘花园村村民张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位于甘花园村四清河两边大埂,面积111亩,并把大埂上全部种上了树。2009年霍邱县开始对种粮大户实际种粮面积达100亩以上的给予国家粮补的政策,本是植树大户的张某在没有种植粮食的情况下居然连续四年申请国家种粮补贴,直到县纪委清查种粮大户有无种粮案发。张某累计共领取国家粮食补贴5712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象,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交全部赃款,庭审时亦能自愿认罪,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酌情可予以从轻判处。综合以上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陈兵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