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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诈骗40万 男子获刑八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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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当今,利用QQ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犯罪分子通过特殊软件盗取QQ账号、密码,截取聊天内容,再根据聊天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QQ作为犯罪对象,冒充当事人向其好友、亲属编造各种理由索骗财物。2014年7月14日,霍邱县法院审结一起利用QQ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尤某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罚金40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安徽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王某之子刘乙在德国留学。2013年8月27日11时许,被告人尤某利用盗取的刘乙的QQ号,以刘乙的口吻与王某聊天,谎称其手机掉水里了,无法使用,其教授“钟万昌”回国为家人换肾急需用钱,该教授回国时因无法过安检将随身携带的5万欧元交由刘乙保管,西联银行后天才办理外汇业务,让王某打钟教授的手机,让他上一下QQ与刘乙联系。尤某又冒充“钟万昌”教授与王某通话三次,骗取王某的信任,并称急需40万元人民币,催促王某尽快打款。随后王某将40万元人民币汇入户名“钟万昌”的账户内,同日下午该款由他人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多个银行的ATM机取出。当日13时许,王某感觉被骗,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霍邱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尤某庭审中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大鹏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