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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查泄私愤 驾铲车撞稽查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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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面对违规被查,非但没有反省改正,反而认为是执法人员不给面子,成心阻挠,气愤之下竟驾车撞向稽查站。虽然解了一时气愤,换来的却是法律的制裁。日前霍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3月22日,杨某驾驶装载石料的自卸车由于货物脱落、扬洒、没有必要防护措施等原因被霍邱县众兴集公路稽查站处以罚款。回家后,杨某越想越生气,认为自己就住在稽查站附近,稽查站不给面子处罚过重。一气之下杨某开着自家的铲车来到众兴稽查站,用铲车的斗子将稽查站的围墙及铁艺栅栏全部推倒后逃逸。经依法鉴定,稽查站被毁坏财物价值为人民币6678元。杨某后在家人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霍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为泄一时气愤,故意毁坏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杨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和自愿认罪,且修复了被毁坏的财物,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陈兵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