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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法院:认真评查“四类案件” 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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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霍山法院于8月25日开展了“四类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力求通过评查活动,发现执法办案工作的“短板”,着力解决影响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为确保评查活动取得效果,霍山法院成立了“四类案件”评查组。评查组评查重点为该院2013年度审结的抗诉、发回重审与改判、审理周期逾一年半以上、申请强制执行的调解案件。该院严格按照省高院和市法院的相关要求,共评查“四类案件”21件,由评查组成员分组对照卷宗,从事实证据、实体处理、审判(执行)程序、裁判文书四个方面进行评查,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填入登记表,归纳整理形成评查结论。评查结果将在全院实名通报,并与各业务部门及法官年度考核挂钩。
此次评查活动坚持“有错必究”的原则,力图实现案件质量的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李方曼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