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金安区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构筑民主、开放、规范的“一二三四”党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即围绕“接受监督,赢得信任”这个主题,通过党务公开,让法院干警及人民群众知道区法院党组要做什么、在做什么、已做什么,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多了。
“二” 即明确“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见成效”两个目标,把党务公开作为审务公开的延伸和发展,通过“阳光司法”工程,使党务公开从“墙上”走下来,从“纸上”走出来,激发更多人群主动参与党的事务的积极性,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
“三”即坚持内容、形式、时间三到位。党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综合反映等。党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会议、文件、电子大屏幕、公示栏、简报、法院内外网等8种形式。党务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特点,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内容定期公开,临时内容及时公开。
“四”即做好四个结合。一是突出公开主题,坚持党务公开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相结合;二是突出公开深度,坚持党务公开与司法公开相结合;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党务公开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四是突出公开实效性,坚持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通过巡回审判、法律“六进”、发放服务卡、设立服务热线等,使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党员法官带来的真正实惠。
(作者:罗继红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