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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发放廉政监督卡 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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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规范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更好地细化事前监督、纯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监督,近期,舒城县法院推推出廉政监督卡制度,更好地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
该院印制的廉政监督卡上,明确告知了当事人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公布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案件当事人可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司法鉴定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及省、市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
该院监察部门对收到的案件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上提出的意见,将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置:对提出的批评意见,转案件承办部门查明情况后酌情对被监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提出的表扬意见,转案件承办部门查明情况后酌情对被监督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反映的违纪违法线索,会同案件承办部门廉政监察员进行核查处理;对反映的办案程序、法律适用及事实认定等方面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移送案件承办部门、审判监督部门或者审判管理部门处理,并将各种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案件当事人。
该院发放廉政监督卡旨在实现关口前移,通过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到及时修正错误,改进不足,进一步约束法官的司法行为,这是舒城县法院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又一举措。

(作者:方莉 张琴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