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金安区法院:立查立改破解“立案难”
分享到:
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自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金安区法院积极开展解决“立案难”专项整治活动,坚持立查立改,着力通过四措并举破解“立案难”问题。
  一是规范受理条件。对于一般民事案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都在法定期限内受理,不附加其他条件。对于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要求当天立案受理;对于重大、复杂及敏感案件,要求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是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建设力度,建立以“大厅立案、登门立案、远程立案、传真立案、网上立案”为主要内容的复合式立案方式,严禁不文明语言和冷硬横推、推诿扯皮等行为。简化民生保障类案件诉讼费用“减缓免”审批手续,确保民生案件无障碍立案。
  三是强化诉讼引导。加强释法明理和诉讼风险告知工作,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对属于法院职能部门负责办理的事项,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本院没有管辖权或法院职能外的问题,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
四是建立追责机制。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抽查制度,对立案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或者无故推迟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形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罗继红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