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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法院:开展“四类”案件评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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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霍邱县法院近日大力开展抗诉、发回重审与改判、审理周期过长(审理时间逾一年半以上)、申请强制执行的调解案件专项评查活动。评查人员由县法院刑事、民事、行政业务骨干和从检察院邀请的工作人员组成。
评查的范围为2013年度审结的上述四类案件,每类案件随机挑选10件,数量不足10件的,该类案件全部评查。评查的内容包括抗诉理由、发改原因、执法办案程序等,重点评查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裁判结果是否适当及其他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填入登记表,并归纳整理形成评查意见。
本次评查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力图通过评查活动和该院日常开展的评查工作,探索构建案件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霍邱县法院共审查出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7件。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促进了霍邱县法院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升。

(作者:蔡双亿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