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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拒门外 女子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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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年轻夫妻,在一次争吵后,丈夫夜晚将怀有身孕的妻子拒在门外,后两人长期分居,最终妻子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近日,金寨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
小王与小芳于2012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四个月后便举行了婚礼并进行了结婚登记。然而由于婚前相识较短,彼此缺乏了解,婚后两人常因小事发生争吵。一天深夜,当两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时,小王将已经怀孕的妻子小芳赶到门外,并拒不让其进门。小芳从此对小王心灰意冷,分居两年之后,最终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婚姻须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小王与小芳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和,长期分居说明两人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尤其是小王在婚姻中未能履行好作为丈夫的责任,在知道小芳怀孕的情况下,不仅没有细心照料,反而对其造成伤害。鉴于两人皆同意离婚,法院遂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儿子由小王抚养,小芳支付抚养费60000元。
法官后语:婚姻不是儿戏,男女双方在婚前要充分了解对方,婚后应积极承担责任和义务,遇到问题更要沉着冷静,积极沟通,一味争吵或彼此伤害只能激化矛盾。“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在一起时当彼此珍惜这难得的缘分,缘分尽时也要好合好散。

(作者:韦良宝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