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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闹洞房致伤 亲戚反目上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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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8-2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霍邱有个风俗习惯,那就是结婚当天新郎的表兄弟在新娘进家以后要闹洞房,这个习俗的出发点无外乎是给喜庆的日子增加点欢乐,但是近日霍邱县法院河口法庭审结了一起因为闹洞房致新郎受伤,亲戚反目对簿公堂的案件。
原告朱某于今年正月在家举办结婚仪式,亲戚好友闻讯都前来庆祝。结婚当天新娘进门以后,朱某的表兄弟及朋友闹洞房,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闹洞房过程中,因为被告将朱某抬起、推搡等致使朱某腰部摔伤,当天住进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5300余元。出院后朱某多次找被告方进行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将几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2000元。主审法官考虑到该案当事人的关系,立即约来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从亲情、友情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的向双方说明彼此在此次事故中的过错与责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方共同赔偿原告朱某各项损失共86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为增加喜庆气氛,结婚闹洞房无可厚非。但近年来有很多结婚闹洞房的新闻,有的荒诞不羁,有的致人伤亡,这些无疑警示我们应该文明办喜事,文明闹洞房,否则就有可能像本案一样,乐极生悲。

(作者:张健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