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霍邱县法院周集法庭在学生开学之际将庭审现场搬进校园,让周集中学的几百名师生“零距离”感受庭审,感受法律,增强法律意识。
2014年1月24日,被告刘某驾驶重型货车沿105国道向北行驶,行驶至105国道和周李路交汇处与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吴某相撞,造成车损、吴某死亡的交通事故。庭审中,在审判员的主导下,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严谨有序的庭审直观、真实的向在场师生展示了人民法院阳光审判的整个过程。
在场的师生多数是第一次现场旁听庭审,他们对“庭审进校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整个庭审程序公开规范,让他们更加直观、全面的了解法律,增强了知法、守法意识,为文明校园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李伟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