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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纠纷三年积案 强制措施一朝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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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9-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9月9日,金寨县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解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将长达三年之久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成功执结。自最高院发布“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行行为”精神以来,金寨县法院通过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已执结案件17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2010年10月,解某在槐湾乡收购竹子,找本地人胡某帮忙,在装车过程中胡某不慎从递运竹子的梯子上跌落,导致胡某严重受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胡某向谢某索要医药费未果,将谢某诉至金寨县法院。金寨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解某赔偿胡某各项费用共计3.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解某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即外出务工,逃避法院的执行。执行人员通过对解某银行、车辆、房产等财产的查询,发现其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得不终结执行。
在得知解某从外地回到家中后,执行人员立即组成合议庭,根据案情决定对解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制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执行决定书摆放在解某面前时,此时的解某不得不在法律面前低下头,当即履行了其所应承担的义务。

(作者:鲁胜雷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