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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法院:多举措推进阳光司法增强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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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9-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裕安区法院将推行司法公开作为加强司法规范化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切入点,在立案、审理、执行程序等方面强化公开,以管理促进公正,以公开倒逼公正。
立案环节公开便捷。把立案大厅打造成方便群众诉讼的服务窗口,配置了电子触摸屏供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及法律法规;各类案件受理范围、受理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审判流程管理等制度建设上墙,向当事人公开释明案件流程、诉讼风险等;在立案服务区摆放法律文书格式、《诉讼指南》等宣传册,完善立案公开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立案办事有人引导,咨询法律有人答复,查询案件有人帮助,积极发挥立案公开在全院司法公开活动中的示范作用。
审判环节阳光公正。不断创新庭审公开方式,开展庭审评查和审判委员会庭审亲历活动,组织代表委员、专家学者旁听评议庭审,听取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以图文方式进行庭审直播,让庭审活动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信任法院的重要窗口,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通过法院网站、微博、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等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法院工作,及时报道法院工作动态,宣传法律知识、弘扬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信。
执行环节规范透明。认真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管理,强化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着力建立反消极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反规避执行、反阻碍执行的长效机制,推进“阳光执行”。执行的依据、程序以及执行全过程及时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后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款项的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中的重大进展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让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执行活动,切实保证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打造阳光执行形象。

(作者:方旭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