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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四举措强化民事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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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9-1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舒城县人民法院把做好民事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切入点,积极拓宽调解思路,在总结以往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四措施进一步强化民事调解工作。
一是程序规范到位。诉讼调解在审判工作中占相当大的比重,调解原则和程序掌握不好,会严重影响调解效率和实效,甚至会激化当事人的矛盾。该院在调解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在调解中传递公平正义。
二是调解目标到位。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该院在立案阶段开创新思路,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一分类,理清思路,抓住矛盾焦点,找准调解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做到对症下药,争取快速高效的做好调解工作。
三是调解方法到位。在总结以往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创新方法,在行为举止上,要求谦和大度、彬彬有礼,在调解节奏上,要缓急有度、巧抓时机,在调解心态上,要公平公正、冷静耐心。
四是案后回访到位。回访制度要求每一位法官在调解工作结束后,通过面对面或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不稳定的因素,争取第一时间解决。这一制度的实施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落实了调解工作实效。

(作者:方玲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