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安区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上级法院关于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提升破解“执行难”的能力、水平。
一是建立外部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逐年推进多部门联动工作, 2012年以来,金融、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助该院查询相关信息6100余条,冻结财产430余次,划拨存款7500余万元。公安机关使用“警务通”向该院提供被执行人入驻宾馆信息,成功拘留了田某、马某,使一起长年未结案件圆满执结。市房产局协助该院及时停办被执行人房屋过户手续,迫使吕某主动履行债务20余万元。 针对被执行人为市、区、乡镇党政机关,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纳税大户等特殊主体案件,及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向区政府、区政协通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二是健全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环节的协作配合,在每个环节都要提前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全程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加强立案环节诉前疏导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产生。加强审判环节诉讼调解工作,提高当事人主动履行率,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发挥整体作战优势,采取执行局、法警队、基层法庭等部门合作、协作等配合方式,集中全院力量联合执行重大民事案件。借助省高院与8家银行和省工商局“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初步实现找人查款的信息化。
三是建立涉执信访救助机制。为化解涉执信访积案,该院大力开展执行救助工作,规范救助资金发放审批手续和流程监管,明确救助的对象、金额和程序,依法使特困申请人得到救助。如因交通事故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小学生许某、因遭受精神病人杀害的司某的妻子、因交通肇事儿女一伤一死的刘某等特困当事人,依法得到及时救助。2012年以来,共有60起执行案件76人得到司法救助。
(作者:罗继红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