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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消费者协会诈骗巨款 获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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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0-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通过电视购物花费五百余元购买护肤品后,竟接到消费者协会的电话,询问效果如何、是否需要退款,本以为遇到良心商家,谁知又掉进骗子精心编织的骗局。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件,并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十年,罚金50000元。
2014年2月至4月期间,广西男子陆某冒充广州市消费者协会及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所工作人员,以网购的美容保健品如效果不好可以办理退款为由骗取霍邱女子周某的信任,后又以退款需办理个人税票、会员卡、客户档案等为由让周某先后18次共计汇款410764元到其指定账号上。期间陆某又冒充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广州华南生物健康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以同样方法骗取另一女子吴某的信任,后又以退款需办理贵宾卡、保险单编码错误、交纳保证金等为由让吴某先后12次,共计汇款169554元到其指定的账户上。陆某合计诈骗款额58031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陆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其涉案骗取的款额已由公安机关追缴返还被害人,陆某亲属又另行代为补偿了两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两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陈兵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