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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推行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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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0-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领导下基层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和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抓手,制定《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制度》,要求院领导积极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和干警实际诉求,以实际行动转变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妥善解决基层困难,切实有效开展为民司法活动。
《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制度》规定该院院长每年下基层工作、调研不少于10日,其他班子成员每季下基层工作,调研不少于5日,全年不少于20日。班子成员针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人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调研材料,并提出解决办法,班子成员要将下基层情况作完整记录,建立民情日记。在基层了解的情况,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须在一周内给予答复,领导班子每季度最后月份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汇报下基层情况,汇报后在全院进行通报,每年的调研文章汇编成册。

(作者:薛明玉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