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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四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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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0-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4日上午,金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该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中层负责人参会。在组织收看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告的基础上,该院党组要求各中层负责人进一步带领本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会议精神,通过“四结合”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与坚持党的领导相结合。要求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始终不渝的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努力提高服务党的大局的思想,真正把握司法工作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做到党的光荣传统不能忘、不能丢,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能变、不能废,永葆法院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与法院工作主线相结合。要求干警进一步提高能动司法意识,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始终不渝的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做“皖江城市带”及“合肥经济圈”建设的护卫队,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投资环境。始终不渝的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方式方法,努力通过缩短立案时间,简化诉讼程序,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等,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司法实惠,努力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实现司法的功能与价值。
三是与审判管理创新相结合。以开展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和审判管理制度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理念、机制和方法,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树立“庭审中心”观念,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健全完善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力求在审判管理方式的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构建符合法院发展要求的科学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推动全院科学发展。
四是与队伍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造就一支始终不渝的坚持公平正义的法官队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官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广大法官在司法工作中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守住人民法官廉政建设的防线,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作者:罗继红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