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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法院:创新机制推进少年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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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0-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裕安区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履行职能,创新审判机制,不断延伸感化帮教渠道,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宽严相济,切实维护被告人的权益。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的同时,坚持少年刑事审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方针,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危害不大、改造教育条件较好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尽可能地适用非监禁刑。
做好调查评估,充分发挥审判教育功能。坚持将社会调查运用到每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保证每个未成年人均有庭前调查报告,在庭前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日常表现、犯罪原因等,寓教于审,让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同时,运用社会调查报告,保障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将其作为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帮教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引向深入。落实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的规定,为他们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注重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避免“只判不管,一判了之”,对于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有选择地到社区、家庭、学校,了解他们的教育改造情况,建立回访档案,及时与未成年犯家长、亲友沟通,强化他们的监护职责。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交流配合,积极联系社会组织、部门,力促联合帮教,形成社区矫正整体合力。

(作者:方旭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