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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权威 身入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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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1-1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无视生效判决书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责令其履行,近日,霍邱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使瘫卧在床的受害人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魏某与刘某、韩某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霍邱县法院一审判决刘某赔偿魏某67000余元,韩某赔偿魏某27000余元,当事人上诉后六安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依法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经魏某申请,霍邱县法院依法对本案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刘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不仅表示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且态度蛮横,而另一被执行人韩某则一直持观望态。执行人员鉴于申请人魏某瘫痪在床急需赔偿款用于治疗,但又多次上门执行无果的情况,经报请审批后,决定对刘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在刘某住所地公安干警配合下,对刘某进行司法拘留。慑于法律权威,加之执行法官对刘某进行思想教育,刘某最终通知家人到法院交纳了执行款,而另一被执行人韩某也主动履行了赔款义务,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周超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