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县人民法院调解,王某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偿还刘某借款20万元。然而履行期限到期后,王某不仅没有偿还欠款,同时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刘某向霍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查控平台对王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王某在霍邱县农行某营业网点有账户存款30余万元,执行法官迅速到该营业网点冻结该笔存款。随后,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敦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王某仅口头上表示愿意履行,并没有实际履行。应申请人的请求,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该账户存款中的20万元进行扣划,案件执行完结。当申请人领到20万元款项时,对霍邱县法院高效的执行,仅用十余天的时间就实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作者:张丁 编辑:白云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