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经营不善“玩消失” 民工薪资不可欠
分享到:
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1-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多亏法院帮我们挽回了损失,不然这几年就白忙活了”,77岁的匡大爷在领到迟来的工资后激动地对金寨县法院办案法官说,并表达感谢之情,至此包括匡大爷在内的27户农民与金寨县某开发有限公司历时多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2014年9月,27户农民工来到金寨县法院,起诉金寨县某开发公司,请求法院帮他们讨回拖欠的土地租金、工资、货款等款项。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该开发公司是某镇2005年招商引资企业,该开发公司主要经营铁矿开发,但因矿产资源开发政策变动等原因,公司经营出现问题,2012年原公司负责人李某将企业转让给上海的谢某,但其公司经营期间与村民产生的多年的土地租金、劳务、债务纠纷并没有妥善解决。此后李某、谢某均离开金寨,不知音讯,导致当地村民年年上访。
年末将至,又涉及到二十余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办案法官先后两次驱车赶往上海、徐州两地找到李某、谢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以实际行动加以解决。 2014年10月上旬,李某来到金寨县法院,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办案法官多次带着李某与27户村民协商沟通,通过现场勘察、询问、对账等,促使李某与27户村民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支付全部所欠的土地租金、工资、货款等款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作者:郝诗亮 王康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