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难题,金安区法院前移矛盾化解“关口”,在该类案件裁定是否准予执行的审查阶段,坚持合法性审查与协调并重的原则,发挥“桥梁”作用,引导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就执行事项达成共识。
近年来,该院受理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种类多是计生、征迁等案件,涉及民生工程和国家政策,因此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阶段,承办法官做到全面掌握案件的事实基础、法律依据,以便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并找准做好协调工作的切入点。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明显无事实依据、明显违反法律程序等情形的,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让其主动撤回申请;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的,全力做好协调工作,与被申请人谈话,指出其行政违法行为,并释明依法强制执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从而消除其抵触对抗情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今年以来,该院有80%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在裁定是否准予执行前得到化解。
(作者:王秋月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