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水平的提高。
一是切实抓好选拔工作。市法院在选拔人民陪审员过程中,严格选任条件,严把推荐报名关;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注重从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中进行选任,同时确保某些专业领域和群团组织人员的比重。目前,市法院共选拔了30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队伍涵盖面广,代表性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基本满足了审判工作的需要。
二是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市法院立足人民陪审员职业背景不一的实际,积极采取法律讲座、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形式,重点培训司法礼仪、办案纪律、庭审程序及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
三是切实抓好陪审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工作机制,按照“总体随机抽取、个案特选调度”原则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职权的程序性保障机制,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同职同权”,确保将人民陪审工作落到实处,避免“陪而不审”的现象;建立人民陪审员考核管理机制,定期考核评价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情况,并以此作为表彰奖励的依据,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最大化凸显人民陪审工作效果。
(作者:李义发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