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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严格审判管理树立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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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11-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金安区法院坚持严以治院,不断规范审判执法行为,强化便民利民措施,逐步提高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新形象。
规范立案和审判质效管理。建立立案诚信告知、诚信提示、诚信立案承诺制度,严格审查把关,防范虚假诉讼。严格依法依程序立案、公开审判流程、提示诉讼风险等立案措施,规范法官立案行为;通过严格接待流程和接待纪律,提升立案窗口接待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审限管理规定,由审管办严格审查案件审限,对接近审限的案件发出警示;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进行督导;严格均衡结案管理,防止有案不立或突击结案的现象。近两年,该院的结案均衡度都位于全市法院先进。
完善监督评查机制。通过修改岗责目标化考核制度,将卷宗质量、裁判文书质量纳入考核指标之内,着力提升卷宗和文书质量水平,铸造精品案件;严格庭审观摩制度,全面启动科技法庭,同步录音录像,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水平;完善二审案件改判发回评查制度,及时通报发回改判案件情况,修订对发回改判率的考核,增加服判息诉率的考核,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建立执行全程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建立申请人随同执行制度、给执行员配齐执行执法仪和摄像照相设备等,在执行局内部建立完善了全程监督制约机制,让整个执行过程都处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增进了理解、消除了误解,使执行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作者:王秋月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