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籍两名90后青年因为上网成瘾导致囊中羞涩,情急之下竟然打起歪主意,飞车抢夺路人,最近因抢夺罪被舒城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七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被告人王某、陈某驾驶摩托车在舒城县城关镇及周边地区,选择中午、夜晚行人较少的路段,看到单身行路的女同志时,趁其不备夺取挎包或者掳走佩戴的饰品,短短二十天的时间,共作案9起,获取2000余元,手机3部,黄金耳环9只,经鉴定价值8257元。落网后,两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损失,退还部分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鉴于两被告人在侦查机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案发后退还部分赃款赃物,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余梅 赵婷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