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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法院:三举措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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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1-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寿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要求,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增强司法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强化认识,健全完善审判工作制度。充分认识推进城镇化的重要意义,增强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完善各类涉新型城镇化建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有力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高度重视,依法参与协作社会治理。以“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积极化解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加强与其他国家机关、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依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认真研判城镇化建设纠纷案件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合理地作出报告并提出司法建议。
以人为本,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深化诉讼服务机制,擦亮立案信访窗口,以全省优秀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为群众优化法律服务。继续推行阳光司法、巡回审判。运用信息技术,大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搭建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便民平台。加大司法求助力度,探索涉农案件的工作机制,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杨萍 编辑:郭国)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