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金寨县迎来了新年里的第一场雪,鹅毛大雪铺天盖地的飘洒下来。金寨县法院执行局的两名法官为保障一起案件的执行,冒着大雪前往桃岭乡某银行办理划拨和续冻手续。
金某于2012年以经商为由向卢某借款7万元,并口头承诺每年支付36%的利息,可是金某并没有如期还债。卢某诉至金寨县法院,法院依法判令金某偿还卢某本金7万元,对口头约定的过高利息不予支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们发现金某在桃岭乡某银行的账户每月有固定收益,所以采取冻结该账户的方法执行此案。由于冻结手续有效期为6个月,所以此次划拨和续冻的手续必须在一周内办理。1月27日上午,执行局两名执行法官冒着大雪驱车在崎岖的山路里前行,终于顺利到达桃岭乡某银行办理了划拨和续冻手续,归途中大雪严重影响视线,车辆多次陷入雪坑,直至傍晚才返回法院。另有其他三名赴花石乡办案的执行法官却在返程时被困在雪地里,直到晚上八点多才返回法院。
(作者:沈杰 编辑: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