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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未果 打砸伤人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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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1-1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家住舒城的女子张某到同村居民林某住处向其催要借款,因林某外出,便生怨气,将林某家的财物损毁,又将闻讯而来予以阻止的林某母亲曹某打成轻伤。案发后,张某赔偿曹某经济损失45000元,获得了谅解。近日,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和张某同住一村的林某曾经向张某借款2万元,张某多次讨要未果。2014年端午节前的一天,张某来到林某住处再次向其催要借款。适逢林某外出,张某吃了闭门羹,非常恼火,便将张某家走廊上堆放的蜂窝煤踢倒损毁。林某的母亲曹某闻讯赶来阻止张某,两人发生拉扯厮打,致曹某头部受伤。张某余怒未消,又顺手抄起门边的铁锹对林某家的门窗进行打砸,还用打断的铁锹把击打曹某的腿部和胳膊,致曹某多处软组织挫伤。
舒城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依法从轻处罚,综合全案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主张债权要依法进行,暴力讨债害人害己。

(作者:方献柱 编辑:郭国)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