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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检查全市法院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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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2-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做好全市法院安全工作,市法院成立了由袁传省副院长任组长的安全检查领导组,会同办公室、行装处、法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于1月28日至30日,对全市法院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区法院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在车辆管理上,全市法院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和使用责任。加大了车辆的监管力度,为警车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制定了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杜绝违规使用警车和公车私用等现象的发生。在安全防范上,各法院分别购置了X光验包机,身份证识别仪;添置了安保警用装备和现场执法记录仪。在枪支管理上,全市法院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枪支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管用分离”制度和枪支保管责任。
通过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法院安全工作,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供稿:法警支队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