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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强化审判职能 服务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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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3-1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法院近年来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投身到大别山老区绿色发展大局,服务金寨绿水青山,运用司法手段为涉绿企业维权开通绿色通道。做好统筹协调,加强法官队伍专业知识培训,强化绿色发展法制宣传,加大涉绿案件调解力度。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适应绿色发展需要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成立绿色发展服务小组和专门合议庭,选任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涉绿审判工作,并通过网络、视频、专家授课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加大绿色发展相关问题的培训力度,制定相关的培训大纲,帮助法官进一步掌握环保、林业、知识产权等方面专业知识,为金寨绿色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二是依法运用刑罚手段,有效打击破坏绿色发展的各种犯罪活动。依法惩处盗滥伐林木、破坏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矿、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环境监管活动中渎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林业、生物、矿业和土地资源的保护,准确适用主刑和附加刑,把刑罚对绿色发展的保障落到实处。
三是将行政和民事审判手段相结合,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妥善处理发展经济所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行政和民事案件,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保障城镇化进程,为金寨“三年大变样、五年上台阶”这一目标打下稳定基础。
四是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推动美好乡村建设。认真化解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土地、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为提升行政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发挥作用。建立绿色发展问题审判信息分析、预警工作机制,制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分析绿色发展中反映在司法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司法建议,为绿色发展注入司法动力。

(作者:叶剑明 王康 编辑:郭国)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