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补贴是国家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却有个别经销商,经商“有道”,骗领补贴资金,谁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日前,金寨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案件进行宣判。
李某经营十年之久的某电器总汇被金寨县财政部门授权为可实行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经销商。原本是商民互利的一件好事,却因李某的“聪明”生财之道而变成了违法之举。在从事经销的三年间,李某利用工作便利,使用之前在该店及他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陈某等12户农户信息资料,通过虚增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种类、数量及伪造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直补申领委托书等手段,将上述农户购买虚假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代垫直补管理系统,上报至财政部门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4万余元。案发后李某向有关部门退回1.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案发后能主动退赃,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
(作者:曾凡潮 余晓玉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