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走进两男两女四位当事人。两位女当事人是亲姐妹,两位男当事人陈某和谭某则是连襟。
2013年谭某为陈某在上海门面房装玻璃时不幸摔倒,致头部严重受伤,虽经治愈,但谭某留下了外伤性癫痫后遗症。谭某平时从事开大货车职业,月收入6000元左右,但因谭某有外伤性癫痫,无法再从事正常工作。谭某家人认为,谭某严重受伤给谭某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损害,因赔偿问题双方到了法庭。河口法庭受理案件后,当即进行调解工作。经调解,中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除去165000元医疗费外,陈某再一次性赔偿谭某180000元。陈某表示当天下午就赔偿到位,但要求在法庭支付。下午五点多钟,陈某带着180000元现金赶到了法庭,将18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了谭某及其妻子。
(作者:栾俊华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