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内部管理,结合上级法院有关工作部署,市法院经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市法院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3月31日,市法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从加强思想建设、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审判执行、做好队伍建设、完善制度规定5大方面提出共19条具体的规范建设任务。力争用一年时间,通过“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使机关各项工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和法院队伍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法院成立“规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院长胡志刚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研究室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实现建设年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以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来检验活动开展成效,以“规范建设年”活动促进法院工作发展。
(作者:豆祖超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