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舒城县法院河棚法庭邀请辖区干群5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
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贾某诉称:2013年4月份,贾某经人介绍认识潘某,2014年2月14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潘某被查出患有胃癌,贾某先后花去医疗费近10万元,现贾某看不到生活的希望,认为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诉请离婚并由潘某返还彩礼10万元。潘某辩称:不同意离婚,双方自2013年底就开始同居生活,婚前有一定感情基础,婚后生活较为和睦,现潘某患有重病不是离婚的法定事由,希望双方共同克服困难,早日走出人生的低谷。
本案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双方亲友和街坊邻居及基层组织都非常关心案件的进展和审理结果,河棚法庭决定选择该案件来组织一次法庭开放日活动。庭前,法庭主动邀请河棚镇党委政府特别是妇联的工作同志,以及河棚镇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原被告双方所在村委会的成员、辖区部分群众共计5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后,法庭干警还向他们介绍了法庭办案的流程及工作特点,并征求他们对法庭的意见,以期改进法庭的各项工作。
(作者:方献柱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