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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河棚法庭远程调解践行司法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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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4-27 00:00:00 打印 字号: | |

2015年4月23日上午,舒城法院河棚法庭运用远程调解手段,迅速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家住舒城的男子贾某诉称,其2002年4月与四川省彭州市的唐某在外打工相识,不久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2010年2月,唐某在和贾某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至今不归,其多方寻找未果,平时只能和唐某的父母偶尔联系,现双方分居已经4年,故诉请离婚。
河棚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唐某送达,承办法官先是联系到唐某的父母,再联系到唐某。唐某在电话中表示同意离婚,但其远在四川,路途遥远,经济困难,不愿到安徽出庭应诉。承办法官见可以庭前调解离婚,遂通过远程网络的方式核对唐某的身份,并要求唐某将调解离婚的协议和其身份证原件一起拍照发到承办法官邮箱,承办法官将该图片打印后附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就这样调解成功,不仅方便了当事人,也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近年来,河棚法庭的干警扎根舒城县西南山区,守在司法阵线的最前沿,努力做好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多次获得上级表彰。

(作者:方献柱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