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寿县法院:依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分享到:
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4-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寿县法院以推进绿色发展、和谐发展为抓手,出台文件,依法保障寿县宜居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文件要求法院各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重保障居民公平共享城乡建设成果,增强工业平台和新型城镇产业支撑力;推动新型城镇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为新型城镇建设依法有序开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新型城镇建设的推进,促进城市载体服务功能提升;强化生态环保案件审判工作,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依法制裁污染、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妥善审理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环境侵权纠纷案件,积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形成生态环保良好社会氛围。服务城乡发展一体化,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涉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案件的审判,保护农民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慎重处理涉农土地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耕地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障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建设,促进绿色、优质、安全的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妥善化解农村道路联网、农村电气化、农村环境整治等矛盾纠纷,引导农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作者:尹本毅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