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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炮制虚假“英国公司” 卷走投资者百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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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4-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一伙犯罪分子虚构英国“史蒂文斯”公司,架设网站,聘用业务员,对外宣传可以进行外汇炒作以骗取投资,这些资金实际流入“公司人员”账户中。短短八个月,数十名投资者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达170余万元。日前,金寨县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作出判决。
巨款亏损,引出诈骗团伙。“投资”外汇的巨款很快亏损殆尽,怀抱着致富梦的投资者方才如梦初醒,一个念头闪过,自己是不是受骗了。受害者汪某很快向警方报案,称仅仅三个月,自己近33万元的巨款就全部亏损,应该是被骗子骗了。警方立即展开行动,通过运用一系列侦查手段,皖鲁两地警方联手在山东将这一诈骗团伙的部分人员抓获。
“英国公司”实为虚构,骗子也走国际路线。据公诉称,被告人在此前成立的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以虚构的英国“史蒂文斯”公司的名义架设网站,聘请业务员,对外宣传可以进行外汇炒作,骗取他人投资,并将投资款通过第三方平台直接汇入被告人薛某的账户,后在网站内进行虚假的外汇炒作,以客户亏损的方式非法占有客户资金。
数十人投资,百余万元被骗。在被告人的运作下,“公司”开始有了“客服经理”、“公司分析师”、“公司业务员”,并且招聘、培训业务员。“业务员”为客户开设账号、“公司分析师”则代为客户网上操作,“公司”运营顺利,仅仅半年就拥有客户数十名,客户投资资金少则数千元,多则数十万元,总计达170余万元,但是随着“市场波动”,这170余万元则分别因“亏损”而被“公司员工”们所瓜分。
法网恢恢,“公司创始人”获重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的公司对外宣传不存在的业务,诱导客户投资,从而骗取客户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予以确认。经过合议,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人(其余人另案处理)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案件宣判后,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作者:曾凡潮 余晓玉 编辑:郭国)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