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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一拳头 代价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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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5-04-1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逢年过节亲戚朋友相聚一起喝喝酒叙叙旧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可是如果喝多了就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家住金寨县的圣某就因为过年喝醉酒把人打伤而付出了代价。2015年3月初,金寨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耿某与被告圣某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
原告耿某与被告圣某同住一村。一日耿某在外酒后回家,在路上遇到了同样在外喝酒回来的圣某。迎面而过时喝醉的圣某指着耿某叫嚷,言语中带着脏话,让其不要走这条路,此时酒后的耿某也不依不饶冲上前去。两人在对骂的过程中圣某突然伸手一拳正中耿某的耳门,耿某随即倒地不起鲜血直流。此时,圣某被吓得酒醒过半,打120将耿某送至医院。经诊断,原告左侧外耳皮肤挫裂,右小腿右侧腓肠肌及筋膜撕裂。出院后,耿某要求圣某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5159元,但圣某拒不赔偿。耿某将圣某起诉至法院。
法庭在审理中查明,俩人并没有积怨,平时还是很好的朋友,二人都有喝酒的共同爱好,该起纠纷就是因为双方酒后冲动失去理智造成的。法庭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圣某赔偿耿某2万元的协议。俩人当庭表示以后喝酒会有节制。案件虽然告一段落,但是贪杯的代价希望大家都能铭记于心。

(作者:梁晓晓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