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执法人员上门执行竟被“老赖”一家人围堵威胁并围殴打伤。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联合派出所干警在对“老赖”陈某甲司法拘留时,遭遇陈家人暴力抗法。法院审理认定陈家四人构成妨害公务罪,陈家四人因此受到刑罚。
2013年11月1日上午7时许,霍邱县城西湖派出所干警与城郊法庭执行人员、村干一起到陈某甲中依法执行司法拘留,在将陈某甲带离的途中遭到其老婆穆某及其嫂子周某的谩骂和阻拦,后陈某甲被带至村部会议室。陈某乙、周某、穆某、陈某丙等十几人堵在会议室门口,陈某乙指使人员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撕扯并抢夺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陈某乙唆使陈某甲逃走时,陈某丙将一干警脖子勒住,致使陈某甲逃脱。在整个暴力抗法过程中,导致干警代某右手无名指抓流血,干警都某脸部被抓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乙、周某、穆某、陈某丙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并系共同犯罪。四被告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均系主犯。鉴于四被告于案发后主动投案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基于以上因素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周某、穆某、陈某丙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作者:徐鹏程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