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法院办结一批涉民生劳动仲裁案件,被执行人霍邱某商贸公司主动履行以物抵债的和解协议,将物品交到霍邱法院执行局指定的仓库,并由执行法官现场发放给16名申请执行人,多位申请执行人在现场对执行法官表达谢意,感谢霍邱法院的大力执行。该案的顺利办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理念。
张某等16人于2014年2月份通过招聘进入霍邱某商贸公司从事酒水销售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未为这16名员工办理社保。2014年7月商贸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工资也拒绝发放,这16名员工无奈之下先后提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调解,商贸公司分别与这16名员工达成由商贸公司向16名员工一次性支付协议,并制作仲裁调解书。
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商贸公司并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要求其在期限内必须履行完毕,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履行,但是因公司经营陷入困境,酒水大量积压,希望法院可以拍卖公司所有的酒水来偿还拖欠的工资。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后发现商贸公司除库存酒水外并无其他财产;该公司负责人提出以酒水折抵工资的和解方案,经征求意见申请执行人亦同意此和解方案。经过一番商讨,商贸公司与各位申请执行人达成具体的和解方案并签订和解协议,并于近日履行完毕。至此,这一批涉民生仲裁案件执行完毕。
(作者:刘涛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