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停建通知书后,非但没有停止违章建设,反而变本加厉加速建成;遭到强制拆违时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暴力抗法,如此行径只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近日,霍邱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暴力抗拆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3月20日,叶集试验区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在下达停建通知书四个月后,依法对辖区内曹某的违法建筑房屋进行拆除。不料在拆除过程中,遭到曹某及其家人的暴力阻挠。曹某更是手持钢筋多次冲击、击打维护现场秩序的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手持盾牌破裂,并将执法工作人员张某的右手拇指咬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曹某于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和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陈兵 编辑: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