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法院在执行一起计划生育案件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申报其财产时故意隐瞒多件家电等财产被处司法拘留十五日。
2006年8月1日,霍邱县曹庙镇吴阳村的聂龚夫妇为了“传宗接代”在已有两女的情况下违法生育三子,时至2014年11份当地计生部门发现后随即向其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聂龚二人未予理睬。2015年5月21日,霍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向霍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法院的文书被执行人仍是无动于衷。6月11日,执行干警把聂某传唤到镇政府并邀请了镇村干部共同做聂的思想工作,但聂只愿交万把块社会抚养费,于是法院针对聂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决定司法拘留。拘留期间及届满后经多方反复做工作聂某仍然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声称家庭没有能力,但在对其家庭财产调查中发现聂申报财产时有所隐瞒,涉嫌虚假报告财产。于是霍邱法院随依照民诉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作者:张东升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