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庭审规范。制定《庭审规范细则》,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务必着装规范、语言规范,不得与当事人、参与人和旁听人员有亲密接触和谈笑,杜绝酒后开庭、迟到、随意走动、吸烟、接听电话等不文明现象。由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组成人员采取每月现场查看、视频检查等方式检查庭审作风,并及时在院务会及内网通报检查结果。1至6月份,检查庭审40次,现场纠正违规行为7次,通报庭审不规范现象4次4人。目前庭审不规范现象明显减少。
二是开展明察暗访。督察人员不定时到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及各庭检查工作人员履职、着装、礼仪等情况,对周边娱乐场所不定时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八小时”外监督,引导积极健康的休闲娱乐和业外生活。开展案件回访,在各部门已审结案件中每季度随机抽取若干案件,组织人员回访当事人、代理人对案件审理、判后答疑、法官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督察法官有无违反纪律情形。回访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案件回访200余件,未发现一起法官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规范警车使用。院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部门公务用车申报审批制度,一律实行用车人申请,办公室派车制度;实行警车外出当日入库和节假日入库封存制度,入库封存期间未向办公室申请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使用的车辆一律不得外出。近四年来,节假日期间该院车辆入库率为100%,无一例违纪违规用车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考评奖惩。纪检、监察负责督促,不定期抽查外出人员办案情况,重点督察是否存在脱岗、离岗情况;各部门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定期通报干警考勤记录;对于迟到、早退、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要求其向考勤部门说明情况,并视情节给予通报。对于所发现的工作不规范、不文明以及纪律作风不良等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将扣减相关部门及干警的年度考核分值,存入部门和个人业绩档案并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
(作者:周明俊 编辑:邵善林)